意识本体论——从本原实体到自然意识

原创 于洪海 于雍 海天雨虹思考团队

一、意识问题为什么必须回到本原实体

意识是什么?

通常意义上的意识研究,大多从人类出发,从大脑、神经系统、感觉、记忆、判断和行为等方面解释意识现象。这些研究对于认识人类意识当然十分重要,但它们主要回答的是“人类意识如何表现”“人脑如何形成意识活动”,而未必已经回答了一个更根本的问题:

意识为什么能够成为物质体的一种特性?

如果意识只在人类大脑形成以后才突然出现,那么便会遇到一个根本性的解释困难:一种此前完全不存在于物质世界中的特性,为什么会在某一层级组合物质体中无根产生?

因此,意识问题不能停留在人类生命层面,而必须继续向下追问:

人类意识、生命体意识、组合物质体意识、本原实体的(初级意识)

讲到意识之“本体”,最终就必须回到构成一切物质体的本原实体。

哲学中的“本体”往往属于泛指,它提出的是“存在何以为本”这一根本问题;而物理学不能永远停留在泛指层面,必须进一步将泛指化作为实指。

在《新理论物理学》的理论框架中,这个实指就是由本体追溯到宇宙空间中最小的物质实在体,“本原实体”。

因此,《意识本体论》所要回答的,并不是意识在哲学意义上的抽象“本质”,而是意识这一物质体特性,如何由本原实体及其基本特性生成。

这就是意识本体论的理论起点。

二、意识不是实体,而是物质体的一种特性

首先必须明确:意识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实体,而是物质体所具有的一种特性。

意识不能脱离物质体而单独存在,也不能被理解成附着在物质体之外的某种独立存在。

物质体具有多种特性。意识只是其中的一种,而且属于物质体作用特性中的一种特殊表现。

如果设物质体为 (M),组分为 (C),结构为 (S),则可以表示为:

M = F(C,S)}

也就是说物质体是其组分与结构的函数。

物质体由什么组分构成,以及这些组分以什么结构关系存在,共同决定了这个物质体究竟是什么。

进一步,物质体的各种特性,也由其组分与结构共同决定。

若以 (P) 表示物质体某种特性,则有:

P = \Phi(C,S)}

因此,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结论,物质体的特性,本质上也是其组分与结构的函数。意识当然也不能例外。

所以:

A = \Phi_A(C,S)}

其中 (A) 表示意识特性。

由此,意识便不再是某个高阶物质体突然出现的无根性质,而必须能够从其组分与结构中获得生成根据。

三、物质特性与作用特性

物质体的基本特性可以归结为两大类:

物质体基本特性 = 物质特性 + 作用特性

物质特性回答的是这个物质体是什么。作用特性回答的是这个物质体如何与其他物质体建立关系、发生作用。

在组合物质体中,组分特性与结构特性共同形成其整体的电偶极子特性。也就是说,

组分特性 + 结构特性 属于 电偶极子特性

意识并不是游离于物质特性和作用特性之外的第三类性质,而属于组合物质体电偶极子作用特性的一个分支。

因此,可以写成:

意识 属于 电偶极子特性 属于 作用特性 属于 物质体特性

这样,意识在整个物质体特性体系中的位置就被明确下来。但是,如果意识属于组合物质体的电偶极子特性,那么还必须继续向下追问。

电偶极子意识特性的最初生成基础在哪里?

答案仍然必须回到本原实体。

四、本原实体的电性与初级意识

本原实体具有最基础的物质特性。

其中,颗粒性,使本原实体成为具有自身边界和独立性的最小物质实在体;电性,则使本原实体能够与其他本原实体发生确定性的相互作用。

正本原实体具有正电性,负本原实体具有负电性。这种电性不是一个抽象标签,而是一种确定性的作用特性。

本原实体依据自身固有电性,对外发生作用,也依据自身固有电性对外来作用作出确定性的响应。

这种最原始、最直接的自身作用方式,可以视为最初级的自指令(自己指挥自己行动的命令)。

因此,可以把本原实体层级的这种特性定义为:本原实体的初级意识。

初级意识不是人类意义上的感觉、思维和判断,也不是完整的自然意识,而是本原实体基于自身电性所具有的单一型、确定性的自指令特性。

单一本原实体的初级意识具有不完整性。所谓“不完整”,不是指其功能缺陷,而是指单一本原实体只能具有一种与自身单一电性相对应的初级自指令。

因此:

正本原实体的初级自指令 = 正本原实体初级意识 = 正初级意识

负本原实体的初级自指令 = 负本原实体初级意识 = 负初级意识

因为正本原实体只有正电性自指令,负本原实体只有负电性自指令。

于是,意识最初并不是从生命体开始,而是,已经在本原实体的电性作用中具有最初级的生成形式。

五、从初级意识到光子组合意识

一个正本原实体与一个负本原实体组合形成最小组合物质体——光子。

光子第一次同时具有正、负两种本原电性。

因此,光子的意识特性不再是单一初级意识,而是由正、负两种初级意识在组合结构中形成的统一组合。

可以表示为:F(I_+,I_-,S_\g),光子的意识为与光子结构相应的“正初级意识+负初级意识”的组合意识。

其中:

(I_+):正本原实体初级意识;(I_-):负本原实体初级意识;(S_\g):光子的组合结构;(I_\g):光子的组合意识

这种意识可以称为:双元组合意识。双元组合意识并不是正、负两种初级意识的简单相加,而是二者在光子结构中的整体统一表现。

从这里开始,意识已经进入组合物质体层级。因此可以写成:本原实体电性为初级意识,两种初级意识,组合为光子双元组合意识。这构成意识生成的第一个完整跨越。

六、组合物质体的意识生成

光子继续组合,可以形成双光子、多光子以及更高层级组合物质体。

随着组合层级不断提高,组分越来越多,结构越来越复杂,原有的初级意识和组合意识也不断形成新的整体作用方式。

因此:

I_M = \Phi(C,S)

任何组合物质体的意识特性,都由其组分及结构共同决定。

由此可以提出:凡组合物质体,皆具有与自身组分和结构相对应的组合意识。

这里的“意识”仍然不是人类狭义意识,而是指组合物质体依据自身组分和结构所形成的综合自指令特性。

于是意识形成一条连续的生成链:

初级意识

双元组合意识

多元组合意识

高阶组合意识意识不是在某一个层级突然出现,而是在组合层级不断提高的过程中不断改变自己的表现形式。

七、电偶极子特性与综合意识

按照《电偶极子理论》,所有组合物质体都是电偶极子组合物质体,并具有与自身组分和结构相对应的电偶极子磁场。

组合物质体通过自身磁场,与宇宙空间中的其他物质体发生万有电磁力相互作用。

在这种相互作用中,物质体始终表现出两种基本自指令形式。

第一种是:

主动性自指令

也就是物质体依据自身组分、结构和电偶极子特性,主动对其他物质体发生确定性作用。

第二种是:

被动性自指令

也就是物质体在受到外部作用以后,依据自身组分、结构及当时存在状态,对外来作用作出确定性应对。

I_主动+ I_被动主动性自指令与被动性自指令,共同构成组合物质体的综合意识。这种综合意识,就是组合物质体的自然意识。

八、自然意识

自然意识可以定义为:

自然意识,是组合物质体基于自身组分与结构,通过其电偶极子作用主动对外发生作用,并对外来作用作出相应应对的综合自指令特性。

因此:

主动性自指令 + 被动性自指令

自然意识是对意识本体关系的重新界定,而非人类意识的扩大化(无原则泛化)。它说明意识是宇宙空间中组合物质体共同(普遍)具有的一种自然作用特性,而非人类的独占特性。

不同组合物质体由于组分不同、结构不同,其自然意识的具体表现形式也不同。 “不同组分 + 不同结构”的组合物质体具有不同类型的自然意识。

光子具有光子层级的自然意识;原子具有原子层级的自然意识;生命体具有生命体层级的自然意识;天体具有天体层级的自然意识;天体系也具有与自身整体组分和结构相对应的自然意识。

这些不同类型的自然意识不宜简单划分为“高级”和“低级”,因为它们属于不同层级、不同结构、不同作用范围的意识类型。

九、人类意识只是自然意识的一种特殊类型

人类意识不是意识的唯一形式。人类是特殊的生命组合物质体,因此,具有与自其身特殊组分和结构相对应的特殊自然意识。

感觉、记忆、判断、语言、思考、自我认识等,都是人类这种特殊组合物质体自然意识的具体表现。

因此,

人类意识属于自然意识

人类意识只是自然意识中的一种特殊类型。它的特殊性来自人体尤其是神经系统所具有的特殊组分结构,而不是因为意识在这里才第一次出现。

因此,人类意识的真正本原基础仍然没有改变:

人类意识 可追溯到 自然意识 

可追溯到 光子组合意识 可追溯到 初级意识 可还原为 本原实体电性

这条链条说明,人类意识并不是独立于物质本原之外的特殊存在,而是本原实体电性作用特性经过多层级组合后形成的一种特殊自然意识类型。

十、意识的三层生成关系

至此,可以把意识的整个生成过程概括为三个层面。

第一层:

意识根于本原实体之电性

本原实体电性形成最初级的自指令,也就是初级意识。

第二层:

意识成于组合物质体之结构

不同本原实体、不同低阶组合物质体,通过不同结构关系形成不同层级的组合意识。

第三层:

意识显于电偶极子之综合作用

组合物质体通过自身电偶极子作用,对外产生主动作用,并对外来作用作出被动应对,由此形成自然意识。

因此,可以用一句话概括意识本体论,意识根于本原实体之电性,成于组合物质体之结构,显于电偶极子之综合作用。

这句话同时指出了意识的本原、生成和表现。

十一、从哲学泛指到物理实指

哲学意义上的本体论,主要讨论“存在究竟以什么为根本”。这种本体概念具有开放性和泛指性。

而物理学要进一步发展,就不能停留在“何者为本”的抽象追问之中,还必须明确回答:本为何物

《新理论物理学》所作出的回答是:本原实体

因此,可以说,哲学提供本体问题,物理学必须完成本体实指。在这个意义上,《新理论物理学》架构理论中的本体论思想体系,本质上就是本原实体论的一种实际性尝试。

而《意识本体论》,则是把意识问题重新带回本原实体层级,说明意识的最初生成基础并不在人脑,而在本原实体电性所具有的初级意识之中。

于是,

哲学本体论 到 科学哲学实指 到 科学本原实体论

意识问题,由此完成了从哲学泛指向物理实指的转变。

十二、意识本体论与广义生命理论

自然意识是广义生命体的重要特性,但,自然意识并不是广义生命的全部。

广义生命还具有其他重要生命特性,例如自主运动性、繁衍性、群居性、自守性、成长性等。

因此,在《新理论物理学》架构理论中,《意识本体论》与《广义生命理论》并不应当重复展开。

《意识本体论》只回答意识从哪里来?如何从本原实体生成到组合物质体自然意识?而《广义生命理论》则回答,具有自然意识的组合物质体,还表现出怎样的整体生命特性和生命景象?

因此,《意识本体论》的终点,就是自然意识。到此以后,理论便进入《广义生命理论》的讨论范围。

可以表示为,本原实体 到 初级意识 到 组合意识 到 自然意识。再由“自然意识 + 其他生命特性” 到 广义生命。

十三、结语

意识问题之所以长期显得神秘,一个重要原因,是意识通常从人类开始被讨论,又在人脑层面被终止。

如果只从人类意识反推意识本身,就很容易把人类这种特殊生命组合物质体的特殊表现误认为意识的全部。

意识本体论则试图把意识重新放回物质生成的全过程之中。它认为:意识不是独立实体,而是物质体作用特性的一种;物质体特性来源于组分与结构;本原实体电性具有最初级的自指令,由此形成初级意识;正、负本原实体组合成光子以后,形成双元组合意识;随着组合层级不断提高,形成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组合意识;所有组合物质体作为电偶极子组合物质体,通过主动作用与被动应对形成综合自指令;这种综合自指令,就是自然意识。

于是,意识不再是突然出现在人类生命中的孤立现象,而成为从本原实体开始、贯穿组合物质体层级生成全过程的一种自然作用特性。

可以最终概括为:意识根于本原实体之电性,成于组合物质体之结构,显于电偶极子之综合作用。

而从意识本体论继续向前展开,所进入的正是广义生命的整体景象。